广义上讲,定量包装产品是指以出售为目的,具有共同的量值标明的预包装产品,它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定量包装产品是产品它是以出售为目的。既然是产品,它的产品量就是买卖结算的根据,就必须有规则进行规范,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
(2)定量包装产品是预包装产品定量包装产品在进行买卖结算前经过了预先的包装,即预包装产品。与之对应的对错预包装产品,也就是散装产品。
(3)定量包装产品是标明量值的预包装产品由于定量包装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明"净含量",因此它是标明了量值的预包装产品。
(4)定量包装产品是定量的预包装产品定量包装产品的重要特征就好像其净含量是"定量"的。也就是说,定量包装产品的净含量是一定的、共同的,是批量生产出来的,每一批都具有相同的净含量。
从狭义上讲,我们现在所指的定量包装产品的概念,是以我国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定量包装产品计量监督规则》中的概念为根底的。即"定量包装产品是指以出售为目的、与顾客利益密切相关,在一定量限规划内具有共同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明的预包装产品。"可见,定量包装产品在具有其广义界说上的四个特征外,还具有了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一定量限规划内"的产品量。即当净含量小于5g或5mL,大于25kg或25L时,该预包装产品不属于《定量包装产品计量监督规则》的规划之列。即使2005年发布的《定量包装产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将净含量的规划扩大到O~50kg或0~50L,定量包装产品还保持着其"一定量限规划内"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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